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4-040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 年 9 月 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69
普通股股东人数 6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59,378,95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59,378,95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9043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64.9043
注: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 402,437,585 股,有表决权股份数量(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 878,800 股、2023 年员工持股计划账户股份数量 1,926,000 股)为
399,632,785 股。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4 人,监事赵晓辉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59,048,970 99.8727 50,527 0.0194 279,456 0.1079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1 《关于公司 2024 年半年 8,420,947 96.2291 50,527 0.5773 279,456 3.1936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上述议案属于普通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 1/2 以上审议通过;
2、上述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许晶迎、魏青扬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5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