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50 证券简称:莱特光电 公告编号:2022-017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 年 5 月 18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西安市高新区隆丰路 99 号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13
普通股股东人数 13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的表决权数量 232,513,040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 232,513,0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
57.7761
比例(%)
普通股股东所持有表决权数量占公司表决权数量的比例
57.7761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长王亚龙先生主持,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11 人,出席 11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董事会秘书潘香婷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
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2,000 0.0008 1,100 0.0006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3,100 0.0014 0 0.0000
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2,000 0.0008 1,100 0.0006
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3,100 0.0014 0 0.0000
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3,100 0.0014 0 0.0000
6、 议案名称:《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2,000 0.0008 1,100 0.0006
7、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2,000 0.0008 1,100 0.0006
8、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普通股 232,509,940 99.9986 2,000 0.0008 1,100 0.0006
(二) 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 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议案名称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5 《 关 于 公 司 9,415,659 99.96 3,100 0.033 0 0.000
2021 年年度利 70 0 0
润分配方案的
议案》
6 《关于续聘会 9,415,659 99.96 2,000 0.021 1,100 0.011
计师事务所的 70 2 8
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审议议案 5、6 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议案 7 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数量的 2/3 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张明、许晶迎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陕西莱特光电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9 日
报备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二)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