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5-001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11/15,由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磊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待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4,000 万元~8,000 万元
□减少注册资本
回购用途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1,449,636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32%
累计已回购金额 42,891,337.08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26.92 元/股~30.70 元/股
一、 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11 月 1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或自筹资金(包括但不限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及/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4,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含)的,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 42.76 元/股(含),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11 月 15 日和 2024 年 11 月 21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0)、《关于 2024 年第二期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73)。
二、 实施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 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449,636 股,占公司总股本 457,678,129 股的比例为 0.32%,购
买的最高价为 30.70 元/股、最低价为 26.92 元/股,已支付的总金额为 42,891,337.08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 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