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4-017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
事长王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16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
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名,实际出席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023年,公司管理层在董事会带领下,经营管理上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切实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总经理会议的各项工作,不断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科学决策和规范运作。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年,董事会严格按照《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了股东大会各项决议,勤勉尽责地开展各项工作,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编制了《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对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了专项意见。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关联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
对该议案进行了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审议《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朱和平、黄培明分别编制了《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朱和平)、《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 年度述职报告》(黄培明)。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
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并编制了《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事务所履行了监督职责,并编制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
案》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进一步提升公司经营效率,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公司制定 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主要措施包括聚焦公司核心业务,创新驱动发展,以良好的业绩成长回报投资者。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全面核查并编制了《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4-019)。
保荐机构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编制了《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经营成果
和现金流量。董事会审议并通过了上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5元(含税),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38,560,394.5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0)。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摘要》。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做出了保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书面确认意见,同意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按规定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
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经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计提及转回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相关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公司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计提减值准备。2023年度全年计提减值准备共计15,812.40万元,转回减值准备1,489.04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