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7 证券简称:微导纳米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销售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合同类型及金额:销售合同,合同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41 亿元。
2、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为止。
4、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销规模,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5、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承担延迟责任、质量违约责任、安全安装违约责任等风险;合同履约期限较长,且合同货款分阶段结算,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公司近日与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康新能源”)签署了 TOPCon 电池设备销售合同(以下简称“合同”或“本合同”),合同金额总计约为人民币 4.41 亿元(含税)。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合同为日常经营性重大合同,公司履行了签署该合同相应的内部审批程序,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滢
4、注册资本:10133.3333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1 年 8 月 4 日
6、注册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煤山镇
7、股权结构:浙江城辉光能有限公司持有 84.21%的股权,赣州国康和銮商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有 7.89%的股权,江苏双良低碳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 7.89%股权。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电池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国康新能源资信状况良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且双方已经签订规范的合同,确保双方合规履约,能够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类似交易情况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与国康新能源及其关联方发生业务往来。
三、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签约双方:
甲方:浙江国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合同标的:TOPCon 电池设备,包括但不限于 ALD 设备、PEALD 设备、
PECVD 设备、管式氧化退火炉、管式扩散炉等。
3、合同价格:含税总金额约为人民币 4.41 亿元。
4、合同签订时间:2023 年 6 月。
5、设备交付:2023 年 6 月 30 日,第一台设备进厂,后续按照双方约定陆
续交付。
6、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签订预付款、出货款、到货款、验收款、质保款分
期付款。
7、质保期: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1 年。
8、合同生效条件: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9、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设备验收合格后一年质保期满为止。
10、违约责任:合同条款中已对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与赔偿、争议的解决方式等方面事项作出明确的规定。
四、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手方是公司首次合作客户,合同的签订标志着公司客户拓展和 TOPCon 电池工艺整线技术的市场推广取得了积极成效,有助于加强公司新型高效电池工艺整线设备供应商的业务定位和布局,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公司将根据合同要求以及收入确认原则在相应的会计期间确认收入(最终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合同的履行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产销规模,对于公司利润的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
(二)公司与国康新能源不存在关联关系,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交易对方形成依赖。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履行中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公司承担延迟责任、质量违约责任、安全安装违约责任等的风险;合同履约期限较长,且合同货款分阶段结算,存在货款回收较慢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微导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