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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特气:中船特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09

中船特气:中船特气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46            证券简称:中船特气              公告编号:2023-008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8 元(含税),中船(邯
      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度不送红
      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
      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
      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
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395,901,550.71 元,2022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383,258,419.69 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 2022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18 元(含税)。截至本公
告披露之日,公司总股本 529,411,765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15,411,764.77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0.11%。公司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对《关于提请审议 2022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独立董事同意《关于提请审议 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此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
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船(邯郸)派瑞特种气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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