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43 证券简称:长盈通 公告编号:2024-023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就 2023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2 年 10 月 11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22]
2346 号文 《关于同意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53.3544 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5.67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计人民币 839,441,514.48 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发行登记费以及其他交易费用(不含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84,208,667.01 元后,净募集资金共
计人民币 755,232,847.47 元,上述资金于 2022 年 12 月 5 日到位,业经中审众
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众环验字(2022)0110087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募集资金总额 839,441,514.48
减:发行费用总额 84,208,667.01
募集资金净额 755,232,847.47
项目 金额(元)
加:自有资金账户支付的发行费用 25,123,383.74
2022 年 12 月 5 日收到的募集资金净额 780,356,231.21
减:募集资金累计使用金额 693,217,320.74
其中:购买银行及券商理财总额 450,00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总额 150,000,000.00
募投项目支出金额(含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金额) 68,065,635.11
支付的发行有关的直接相关费用(含置换发行费用的金额) 25,151,685.63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净额 12,732,334.69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账户余额 99,871,245.1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根据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公司开设了专门的银行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凡涉及每一笔募集资金的支出均须由有关部门提出募集资金使用申请,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报公司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后,逐级由财务负责人、总裁签字后予以付款。超过总裁授权范围的投资需经董事长、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公司会计部门应当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设立台账,详细记录募集资金的支出情况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投入情况。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应当至少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检查结果。
(二)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
2022 年 12 月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本公司分别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王家湾支行(账号 8111501012501026953)、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账号
127905888110718 )、 浙 商 银 行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武 汉 分 行 ( 账 号
5210000010120100439713)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账号 416180100100465669)开设了 4 个募集资金存放专用专户。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止,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1)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账户
开户公司 开户行 账号 余额(元)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 8111501012501026953 45,648,674.43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王家湾支行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127905888110718 2,803.11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循礼门支行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5210000010120100439713 54,119,220.29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分行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
术股份有限公司 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 416180100100465669 10,0547.33
支行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情况
2022 年 12 月公开发行普通股募集资金到位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循礼门支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高新科技支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前述三方监管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情况正常且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 1)。
2、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20 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一
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2,161,993.95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就募集资金置换事项出具《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052
号)。上述置换事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1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651,685.63 元。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发行费用自有资金的情况进行了审核,出具了《关于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的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3)0100168 号),认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情况报告》符合《监管指引第 2 号》和《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实际情况。上述置换事
宜已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完成。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此情况。
4、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4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保本型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协定存款、通知存款等),使用期限自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
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第
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公司在不影响日常正常经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拟在原审议通过的人民币 5 亿元(含本数)资金额度基础上增加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人民币 2 亿元(含本数),增加后合计拟使用不超过 7 亿元(含本数)的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之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本次增加现金管理额度投资及风险控制要求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一致。
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
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5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募集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