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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43 科创 长盈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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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43:长盈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公告日期:2022-12-05

688143:长盈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PDF查看PDF原文
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科创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科创板公司具有研发投入大、经营风险高、业绩不稳定、退市风险高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科创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 武汉长盈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五路 80 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保荐人(主承销商)

                (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 66 号 4 号楼)


    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注 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 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 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 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 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 资风险。

                    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股数                公开发行股票 2,353.3544 万股,公司股东不公开发售股份,公
                        开发行的新股占本次发行后总股本的 25%

每股面值                人民币 1.00 元

每股发行价格            人民币 35.67 元

发行日期                2022 年 11 月 29 日

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发行后总股本            9,413.4174 万股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22 年 12 月 5 日


                    声明及承诺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承诺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发行和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承诺因其为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重大事项提示

  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在作出投资决策之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四节 风险因素”一节的全部内容,充分了解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并应特别关注下列重要事项及风险因素:

    一、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及其他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投资者保护”之“五、发行人、股东、实际控制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保荐人及各中介机构的重要承诺”。

    二、重大风险提示

  (一)与长飞光纤业务合作模式的风险

  报告期内,长飞光纤是公司的第一大供应商。公司与长飞光纤的合作模式为公司与长飞光纤按年度签署采购框架协议,公司根据客户需求和自身光纤环生产计划,向长飞光纤发送订单,采购的保偏光纤一部分用于绕环生产,一部分经过公司绕环验证后直接销售给客户,客户采购后自行绕环,公司在销售外购保偏光纤的同时为客户提供质量检测、纤胶匹配测试、绕环技术支持等配套增值服务。公司与长飞光纤持续合作多年,上述业务模式稳定。公司在成立初期不生产保偏光纤,主要采购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销售及绕环生产,公司销售主要集中于长飞光纤相关产品。长飞光纤于 2006 年左右开发出保偏光纤后,逐步向部分光纤陀螺客户送样验证。因长飞光纤作为外商投资企业不能成为大多数光纤陀螺客户的合格供应商,为便于业务拓展,2010 年公司成立后,长飞光纤即与公司合作,将公司引荐给其送样验证的部分光纤陀螺客户,公司向该等客户及自行拓展的其他客户销售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2015 年以来公司自主研发和生产以保偏光纤为代表的特种光纤,从而与长飞光纤形成既合作又竞争的关系。随着公司特种光纤和光纤环产能持续扩大、自产特种光纤应用的装备定型产品种类持续增加,长飞光纤相关产品的销售占比及外购光纤对公司的影响逐步降低。报告期内,公司
向客户直接销售外购长飞光纤的特种光纤产生的收入分别为 6,016.63 万元、5,871.55 万元、3,038.94 万元和 1,457.49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37.22%、28.47%、11.97%和 10.16%;使用外购长飞光纤的特种光纤绕环收入分
别为 1,836.47 万元、1,372.65 万元、2,959.78 万元和 2,429.46 万元,占主营业务
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11.36%、6.66%、11.66%和 16.94%;两者合计收入分别为
7,853.10 万元、7,244.20 万元、5,998.72 万元和 3,886.95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
的比例分别为 48.58%、35.13%、23.63%和 27.10%,呈下降趋势。但由于发行人客户早期定型产品的原材料延续采购需求,未来一定时期内上述业务模式将持续存在。公司于 2022 年 3 月与长飞光纤签订了《框架合作协议(2022-2025)》,就未来 4 年的业务合作进行了约定,在未来一段期间公司仍将保持从长飞光纤采购保偏光纤的一定业务规模。发行人承诺不使用受专利法保护的长飞光纤 PCVD相关专利技术生产光纤、未经长飞光纤同意不新聘用从长飞光纤离职或退休不满5 年的员工、严格执行《框架合作协议(2022-2025)》报告期内,公司销售长飞光纤的特种光纤毛利率分别为 52.55%、47.34%、46.58%和 38.27%,使用长飞光纤的特种光纤绕环毛利率分别为 43.76%、27.51%、37.33%和 26.26%,低于自产特种光纤销售和绕环的毛利率,因此若自产光纤相关业务不能继续保持或扩大现有规模,材料来源结构变动可能导致整体主营业务毛利率出现一定程度的下降。
  根据相关专业产品目录,长飞光纤研制生产保偏光纤产品不属于目录所列的特定装备科研生产活动,无需取得专项许可。近年来,随着发行人自身的保偏光纤生产能力逐步提升以及行业政策层面调整降低了相关市场准入门槛,长飞光纤除通过发行人销售保偏光纤外,也逐步增加了通过其他渠道销售,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产品与发行人产品的直接市场竞争增加。因此,若未来光纤陀螺市场供求情况或客户需求结构发生重大变化,客户更多选择从其他渠道采购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或发行人与长飞光纤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等方面发生重大纠纷争议,将影响发行人与长飞光纤上述业务合作的稳定性,对发行人的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同时,若发行人自产特种光纤在与长飞光纤等同行业公司更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未能持续保持优势地位,或长飞光纤未来将光纤环作为主要业务加入竞争且发行人未能持续保持行业优势地位,可能对发行人产品自主生产和盈利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二)供应商集中风险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特种光纤、化学品、设备结构件及零部件、石英管材、大宗与特种气体等。以保偏光纤为主的特种光纤是公司的重要产品,同时基于客户早期定型产品指定原材料的采购需求,公司也外购部分保偏光纤绕制成光纤环或直接销售给客户。公司成立初期不生产保偏光纤,主要采购长飞光纤的保偏光纤销售及绕环生产,2015 年以来随着自产保偏光纤应用规模扩大,从长飞光纤采购保偏光纤的金额占比逐步降低,但报告期内,长飞光纤仍为公司第一大供应商,公司对长飞光纤的采购额分别为 3,902.16 万元、3,131.69 万元、3,713.10万元和 1,668.37 万元,占采购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63.72%、50.14%、47.67%和 37.28%(2019年和2020年从长飞光纤的采购除保偏光纤外还包含通信光缆785.23万元和 3.90 万元)。公司对长飞光纤的采购占比较高,存在供应商集中的风险。

  (三)关联交易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向从事军用惯性导航产业科研生产业务的 A1 单位、A2 单
位和 A3 单位等多个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销售光纤陀螺用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等产品。航天科工集团通过其控制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间接持有发行人 5.69%的股份,通过其控制的科工资管、高投基金和参股的航天国调基金穿透计算后间接持有发行人 6.52%的股份,科工资管、高投基金和航天国调基金因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看好对公司投资入股,导致上述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客户构成公司关联方,公司报告期内对其关联销售金额分别为 8,316.45 万元、11,486.17 万元、11,253.72 万元和 6,076.41 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46.80%、53.31%、42.97%和 41.69%。公司关联交易占比较高,主要由于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相关军品业务对光纤环器件及特种光纤配套的需求较大,与公司合作历史较长,公司产品经过其验证并在其定型军品上使用。基于此,上述关联交易未来仍将持续。未来若关联交易未能有效履行公司相关决策程序,或未能严格按照公允价格执行,可能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影响,进而损害本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的利益。

  (四)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的产品主要运用于军用惯性导航领域,对军工客户的销售占
比较高,主要客户为光纤陀螺行业技术实力领先的知名军工企业或科研院所。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军用领域收入金额分别为 13,903.97 万元、18,230.92万元、21,462.07 万元和 11,243.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01%、88.41%、84.53%和 78.40%;公司主营业务前五大客户的合计主营业务收入分别
为 12,834.74 万元、17,415.50 万元、20,086.96 万元和 9,952.12 万元,占公司主营
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 79.40%、84.45%、79.11%和 69.39%;第一大客户航天科工集团下属单位的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 8,309.36 万元、11,475.64 万元、11,253.72万元和6,076.41万元,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总额的比例分别为51.40%、55.65%、44.32%和 42.37%。受军工配套行业和惯性导航市场特点影响,存在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若未来与客户合作情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客户经营及资信情况发生变化,并且公司未能及时开发新客户,则较高的客户集中度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市场开拓风险

  报告期及未来一定时期内,公司以军品市场为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军品收入金额分别为 13,903.97 万元、18,230.92 万元、21,462.07 万元和11,243.34 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 86.01%、88.41%、84.53%和 78.40%。公司的光纤环及保偏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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