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4-014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尔生物”)于
2024 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和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267,940 股,发行价格为 15.53 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103.11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到账金额为人民币 116,157.61 万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10 月 22 日全部到位,并由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61433766_J0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了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19 年 10 月 24 日
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产品及技术研发项目”和“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的可行性及必要性经过充分论证,相关募投项目情况及募集资金用途已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进行了详细披露,未发生重大变化,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项目或募集资金项目的实施存在重大困难的情况。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募投项目正在积极推进当中,基于募集资金需分阶段分项目逐步投入募投项目,故后续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将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保持资金流动性。
2.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产品期限最长不超过12 个月,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得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3.投资额度及期限
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授权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5.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6.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四、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计划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同时,通过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适时的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不排除投资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量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董事会授权首席财务官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优质合作金融机构、明确现金管理金额、期间、选择现金管理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时分析和跟踪金融机构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公司严
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现金管理业务。
六、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最高不超过 3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获取良好的资金回报。
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30,000.00 万元进行现金管理。
(二)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
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也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30,000.00 万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上网公告文件
1、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