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3-008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 2019 年 7 月 30 日审核同意,并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9 年 9 月 20 日下发《关于同意青岛海尔生物医
疗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742 号)核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海尔生物”)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9,267,94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5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231,031,108.20 元,实际到账金额人民币1,161,576,074.14 元,包括尚未划转的其他发行费用。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9 年10 月 22 日到位,并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验字第 61433766_J04 号)《验资报告》。
(二)本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年末余额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和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人民币元)
2019年10月22日实际到账的募集资金 1,161,576,074.14
减: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 4,670,375.54
减: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605,937,018.44
减: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30,550,000.00
减:期末用于现金管理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 530,000,000.00
金额
加:募集资金现金管理产品累计收益金额 55,659,579.69
加:累计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金额 8,672,014.11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 54,750,273.96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制定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使用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及监管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于 2019 年 10月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将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账号233839980798 和账号 223439986381)。
本公司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实缴出资及增资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本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30,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青岛海尔生物医疗科技有限公司(原“青岛海特生物医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生物科技”)实缴出资及增资,用于实施募投项目。
2019 年 10 月本公司及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或“保荐机构”)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本公司、生物科技及国泰君安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路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生物科技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上述监管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无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公司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金额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 233839980798 3,246,871.94
分行
海尔生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 223439986381 1,150,015.15
分行
生物科技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 371501985510 50,353,386.87
岛海尔路支行 00000893
合计 54,750,273.96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请见“附表 1、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155,714,447.47 元,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 2,836,050.32 元。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19)专字第
61433766_J11 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情况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分别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截至 2019 年12 月 31 日,前述以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有资金已实施完成。
本公司本年度不存在使用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进行置换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情
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本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展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5,0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资金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授权公司首席财务官在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该事项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对此发表了同意的意见。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未到期的现金管理产品情况如下:
发行银行 产品名称 金额(万元) 预期年化 认购日 到期日
收益率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2,600 1.4%或 2022/10/20 2023/1/30
3.38%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2,400 1.4%或 2022/10/20 2023/1/31
3.38%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900 1.4%或 2022/11/2 2023/2/3
3.3702%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1,900 1.4%或 2022/11/2 2023/2/3
3.3702%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2,100 1.4%或 2022/11/2 2023/2/2
3.37%
中国银行 结构性存款 12,100 1.4%或 2022/11/2 2023/2/2
3.37%
2022 年度,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取得的投
资收益总额为人民币 2,209.44 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于 2020 年 6 月 19 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 2020 年 7
月 6 日召开的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议案》,同意公司将“海尔生物医疗产业化项目”节余的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人民币 3,055.5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已分别就该事项发表同意的意见。上期实际已提取的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金额为公司 3,055.00 万元,本公司 2022 年度不存在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 2022 年度无募投项目变更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以及中国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编制,反映了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