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9 证券简称:海尔生物 公告编号:2021-021
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限制性股票(第二类)
股份来源: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青岛海尔生物医疗股份有
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00.00 万股(以下简称本次授予),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317,071,758 股的约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保留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
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持续创造用户最佳体验,助力公司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备忘录第四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指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截至本激励计划公告日,本公司不存在其他生效执行的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等员工实行的股权激励制度安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 A 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200.00 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317,071,758 股的约 0.63%。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截止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本及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东总额的 1.00%。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指南第 4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二)激励对象总人数及占比
1、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 171 人,约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 1,433
人(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 12%,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不含海尔生物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股 5% 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激励对象中,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公司授予限制性股票时与公司(含子公司)存在劳动关系、聘用关系或劳务关系。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的限制性 获授限制性股 获授限制性
姓 国籍 职务 股票数量 票占授予总量 股票占当前
名 (万股) 的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刘占杰 中国 董事,总经理 15.50 7.750% 0.049%
王稳夫 中国 副总经理 3.50 1.750% 0.011%
陈海涛 中国 副总经理 3.50 1.750% 0.011%
王广生 中国 副总经理 3.50 1.750% 0.011%
莫瑞娟 中国 首席财务官 3.50 1.750% 0.011%
黄艳莉 中国 董事会秘书 2.25 1.125% 0.007%
巩燚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9.00 4.500% 0.028%
滕培坤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0 1.750% 0.011%
刘吉元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25 1.125% 0.007%
张江涛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2.25 1.125% 0.007%
管理骨干 37.25 18.625% 0.117%
二、董事会认为需要 (21人)
激励的其他人员 业务骨干
(161人) 114.00 57.000% 0.363%
(140人)
合计(共171人) 200.00 100% 0.634%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1%。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股权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外籍员工、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
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本激励计划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公司将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
2、公司监事会将对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并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激励计划前 5 日披露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经公司董事会调整的激励对象名单亦应经公司监事会核实。
(五)在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激励对象如发生《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情形的,该激励对象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五、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时间安排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48 个月。
(二)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日期及期限
1.授予日
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公司须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60 日内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当及时披露不能完成的原因,并宣告终止实施计划。根据《管理办法》规定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不计算在 60 日内。
授予日在本激励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董事会确定,授予日必须为交易日,若根据以上原则确定的日期为非交易日,则授予日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为准。
2.归属日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但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4)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如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不得归属的期间另有规定的,以相关规定为准。
3.归属安排
公司对激励对象设置的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时间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
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授予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 50%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日至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 30%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限制性 自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 20%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一个交易日止
在上述约定期间因归属条件未成就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一年归属,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作废失效。
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
4. 禁售期
禁售期是指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