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24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的相关情况
为规范公司运行,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第四十七条 独立董事有权向董事会提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对独立董事要求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董事会应当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意 在收到提议后 10 日内提出同意或不同
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书面反馈意见。
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将 会,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5日内发出召开股 董事会同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
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临时股 将在作出董事会决议后的 5 日内发出召
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开股东大会的通知;董事会不同意召开
临时股东大会的,应当说明理由。
2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事 第五十七条 股东大会拟讨论董事、监
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披露 事选举事项的,股东大会通知中将充分
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至少包括 披露董事、监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主
以下内容: 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一)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等个人
情况; 情况;
(二)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 (二)与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际控制人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员、实际控制人及持股 5%以上的股东
(三)披露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四)是否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三)是否存在本章程第九十四条所列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 情形;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每 (四)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 (五)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披
出。 露的其他重要事项。
除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监事外,
每位董事、监事候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
提出。
3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第六十九条 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董事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股 会、监事会应当就其过去一年的工作向
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作出 股东大会作出报告。每名独立董事也应
述职报告。 作出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最迟应当在公司发出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时披露。
4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 第七十八条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 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
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 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
露。 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
权的股份总数。 权的股份总数。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 股东买入公司有表决权的股份违反《证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 券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 的,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在买入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 后的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行使表决权,且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 数。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 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 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 机构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 作为征集人,自行或者委托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 证券服务机构,公开请求公司股东委托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其代为出席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提案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权、表决权等股东权利。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 依照前款规定征集股东权利的,征集人应当披露征集文件,上市公司应当予以 应当披露征集文件,公司应当予以配
配合。 合。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 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 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5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第八十一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董事、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非职工代表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一)在本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长依据法律、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提出董事的候选人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名单,经董事会决议通过后,由董事会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以提案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决;由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监事会主席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选
当向股东提交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 人名单,经监事会决议通过后,由监事
基本情况。 会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选举表
决;
(二)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
股份的股东有权依据法律、法规和本章
程的规定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董事的候选
人或向监事会提出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候
选人,但提名的人数和条件必须符合法
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董事会、监
事会应当将上述股东提出的候选人提交
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
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
份 1%以上的股东提名;依法设立的投
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请求股东委托其
代为行使提名独立董事的权利。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
时,根据本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
决议,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
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
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
当向股东提交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