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8 证券简称:清溢光电 公告编号:2023-008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总经理退休、辞职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总经理退休及辞职情况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董事、总经
理朱雪华女士的书面报告。朱雪华女士拟于 2023 年 5 月 1 日退休,不再担任公
司总经理、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等公司各项职务。
公司董事会收到黄广连先生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王艳梅女士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战略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辞职报告。黄广连先生和王艳梅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黄广连先生、王艳梅女士辞任董事后,均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人员的退休和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董事会和公司经营正常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雪华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280 万股。朱雪华女士承诺,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黄广连先生通
过持股平台新余市广百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 22.5 万股,黄广连先生承诺,其离职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王艳梅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
朱雪华女士、黄广连先生、王艳梅女士在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朱雪华女士、黄广连先生、王艳梅女士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需要,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吴克强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任期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吴克强先生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未发现其存在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的情况,未有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形。吴克强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独立董事对董事会聘任吴克强先生为高级管理人员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披露的《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深圳清溢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附件:吴克强先生简历
吴克强,男,197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曾任深圳生益快捷电路有限公司会计;1998 年 7 月进入公司工作,历任公司会计、财务主管、经营管理部副经理、经营管理部经理、财务总监、财务副总裁、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等职务。2013 年 9 月至今担任公司财务总裁(即财务负责人),
2015 年 1 月至今担任公司董事,2019 年 5 月至今担任合肥清溢光电有限公司常
务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