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37 公司简称:近岸蛋白
苏州近岸蛋白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因素,敬请查阅本报告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人民币普通股(A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近岸蛋白 688137 不适用
股) 创板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笃强 张网罗
电话 0512-63919116 021-50798028
办公地址 江苏省苏州市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云创 上海浦东新区伽利略路11号1
路228号4层 号楼
电子信箱 IR@novoprotein.com.cn IR@novoprotein.com.cn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2,296,249,384.98 2,298,915,220.36 -0.1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2,151,154,806.94 2,188,489,498.05 -1.71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59,655,247.04 74,689,152.22 -20.1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905,793.77 12,360,315.63 -172.05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22,999,228.18 -236,441.34 不适用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3,298,251.95 42,129,184.46 -44.70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0.41 0.56 减少0.97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13 0.18 -172.22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13 0.18 -172.22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37.57 33.88 增加3.69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6,413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售 包含转融通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 比例 持股 条件的股份 借出股份的 冻结的股份
质 (%) 数量 数量 限售股份数 数量
量
上海欣百诺生物科技 境内非
有限公司 国有法 43.26 30,355,000 30,355,000 30,355,000 无 0
人
吴江东运创业投资有 国有法 14.42 10,120,000 0 0 无 0
限公司 人
苏州帆岸企业管理合 其他 5.64 3,960,000 3,960,000 3,96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玫岸企业管理合 其他 2.37 1,665,000 1,665,000 1,665,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工业园区启华六
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其他 2.25 1,578,947 0 0 无 0
(有限合伙)
苏州捌岸企业管理合 其他 2.17 1,520,000 1,520,000 1,520,00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陈强 境内自 2.16 1,514,900 0 0 无 0
然人
上海乔贝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菏泽乔贝京煦创业 其他 1.35 950,000 0 0 无 0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
南京金溧创业投资合 其他 1.02 715,000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苏州金灵创业投资合 其他 1.02 715,000 0 0 无 0
伙企业(有限合伙)
1、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朱化星,朱化星通过持有上海欣百诺、苏
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股份,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化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 星通过与邹方平、赵玉剑、李桂云、王英明、林永强、严明签
的说明 署一致行动协议,实际控制公司控股股东上海欣百诺,并担任
苏州帆岸、苏州捌岸、苏州玫岸的执行事务合伙人。
2、公司未知上述无限售流通股股东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
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 不适用
股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