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6 证券简称:科兴制药 公告编号:2021-018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 5,573.16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
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55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967.53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22.33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109,249,449.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4,608,529.84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94,640,919.1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并于2020年12月7日出具大华验字[2020]000752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发行申请文件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集资金使用项目 投资总额 募投金额
1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58,730.46 52,062.54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4,746.24 34,746.24
3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3,702.60 3,702.6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合计 177,179.30 170,511.38
根据募投项目实际进展,公司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将利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进行募投项目前期建设,待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置换已经投入募投项目建设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
2020 年 12 月 21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
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了调整,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 调整前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资金金额 资金金额
1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58,730.46 52,062.54 23,029.00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4,746.24 34,746.24 34,746.24
3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3,702.60 3,702.60 2,100.00
4 补充流动资金 80,000.00 80,000.00 39,588.86
合计 177,179.30 170,511.38 99,464.09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截至 2020 年 12 月 7 日,拟以募集资金置换的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实际金额为
5,573.16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募投项目名称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自筹资金预先投入资金
1 药物生产基地改扩建项目 23,029.00 3,397.02
2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34,746.24 1,870.24
3 信息管理系统升级建设项目 2,100.00 305.89
合 计 59,875.24 5,573.16
四、审议程序
公司202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决策和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预先以自筹资金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此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行为未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抵触,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置换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综上,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所审议的《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三)会计事务所出具意见
大华会计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认为:科兴制药编制的《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科兴制药截至2020年12月7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
1、科兴制药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宜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公司就此事宜已经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2、科兴制药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六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规的要求。
3、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先行以自筹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是为了保证募投项目的正常进度需要,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
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发行申请文件的相关安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公告文件
1、《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2、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特此公告。
科兴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