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3 证券简称:泰坦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8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续聘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
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2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
分所,并于 2017 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3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4001
人,其中合伙人 160 人,注册会计师 971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15.78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
中,审计业务收入 13.65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5.10 亿元。2022 年上市公司年报
审计客户 196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79.90 亿元,收费总额 2.43 亿元。主
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7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3 次、行政监管措施13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7 次。3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6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27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
分 13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静娟,2006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为多家上市公司 提供过年报审计、IPO 审计、重大资产重组等证券业务的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过安硕信息、力合科技、曼恒数字、帝联科技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潇,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2022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质量控制复核人:郝学花,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上海安硕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力合科技(湖南)股份有限公司、新疆洪通燃气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报告、浙
江钱江摩托股份有限公司、昆山龙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 2020 年度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支付给大信会计师事务所 2023 年度审计费用为 150 万元(含税),其中
年报审计收费 120 万元;内控审计收费 30 万元。2024 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
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按相关规定和要求,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了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过程,对选聘程序、招投标文件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格证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的核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根据公司邀请招标的结果,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和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时对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对《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的表决情况:
表决结果:通过。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上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