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1 证券简称:皓元医药 公告编号:2024-031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监管指引3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
(一)2024年中期分红的条件
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的具体条件如下:
1、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报表中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的需求;
3、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利润分配条件。
(二)2024年中期分红的安排
公司拟于2024年中期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分红,以当期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三)2024年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决
定是否进行利润分配、制定利润分配方案以及实施利润分配的具体金额和时间等。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9名赞成,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名赞成,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名弃权,0名反对。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安排增厚了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了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收益的权利,该安排的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的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2024年中期分红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需满足当期分红条件方可执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皓元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