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
一、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本激励计划拟 占本激励计划草案
姓名 职务 国籍 性股票数量 授出权益数量的 公布日的股本总额
(万股) 比例 的比例
梁桂武 董事、总经理 中国香港 22.00 14.57% 0.24%
陈志武 副总经理 中国香港 20.00 13.25% 0.22%
董事、副总经
赵双龙 理、核心技术人 中国 8.00 5.30% 0.09%
员
李建 副总经理、核心 中国 20.00 13.25% 0.22%
技术人员
纪臻 副总经理、董事 中国 19.20 12.72% 0.21%
会秘书
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31.60 20.93% 0.34%
(18 人)
预留 30.20 20.00% 0.32%
合计 151.00 100.00% 1.62%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权益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出全部权益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获授权益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弃的权益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激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
提出、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4、上表中部分合计数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以上百分比结果四舍五入所致。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9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