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30 证券简称:晶华微 公告编号:2024-032
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 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印发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2023年12 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 号)的规定,将本公司 2024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03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 A 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664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62.98 元,共计募集资金 104,798.72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9,955.88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94,842.84 万元,已由主承销商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26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
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2,789.14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92,053.7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85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募集资金净额 A 92,053.70
项目投入 B1 4,400.03
股份回购 B2 1,853.05
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B3 2,276.74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B4 5,100.00
项目投入 C1 4,634.49
股份回购 C2 246.87
本期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C3 311.99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C4 5,100.00
项目投入 D1=B1+C1 9,034.52
股份回购[注 2] D2=B2+C2 2,099.92
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利息收入净额[注 1] D3=B3+C3 2,588.73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D4=B4+C4 10,200.00
应结余募集资金 E=A-D1-D2+D3-D4 73,307.99
实际结余募集资金 F 73,307.99
差异 G=E-F
[注 1]利息收入净额包含购买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金额
[注 2]2024 年 1-6 月公司股份回购账户的期初余额为 247.00 万元,实际回购股份使用
246.87 万元(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股份回购专户尚未使用的余额(含利息收入)为 0.19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上证发〔2023〕19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杭州晶华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
《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7月6日分别与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农业银行杭州滨江支行、杭州银行江城支行、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招商银行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6 个募集资金专户、7 个结构性存款账户、3 个通知
存款账户和 1 个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71340122000103083 65,110.49 募集资金专户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86013000000150296 133,46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86013000000229199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宁波银行杭州高新支行 86013000000270052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19045701040009136 185,172,817.83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3301040160021144376 275,106.31 募集资金专户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3301040160021447936 127,02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
杭州银行江城支行 3301040160018214299 33,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571915665210860 67,032.07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57191566527900052 950,000.00 通知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57191566527800087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银行杭州钱塘支行 57191566527800090 9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农业银行杭州六和支行 19045701040009151 20,809,631.58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杭州萧山支行 571915665210201 10,258,339.30 募集资金专户
招商杭州萧山支行 57191566527800073 30,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招商杭州萧山支行 57191566527800100 12,000,000.00 结构性存款账户
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66810086006 1,870.31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合 计 733,079,907.89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2.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8.7 亿元
(含)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
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协定性存款、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收
益凭证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产品名称 受托银行 期初金额 本期投入金额 本期收回金额 期末金额 期限 本期收益
7 天通知存款 宁波银行杭州 18,000.00 4,654.00 13,346.00 24.61
高新支行
单位结构性存 宁波银行杭州 3,000.00 3,000.00 2023.10.18 21.69
款 高新支行 -2024.1.17
单位结构性存 宁波银行杭州 3,000.00 3,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