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3-031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3.88 元/股调整为 13.64 元/
股。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来技术”或“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同意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8 月 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1 年 8 月 6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2),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健胜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8 月 6 日至 2021 年 8 月 15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8 月 19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3)。
4、2021 年 8 月 23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
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5、2021 年 8 月 25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5)。
6、2021 年 9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3 年 8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
1、调整事由
2022 年 6 月 28 日,公司披露了《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 120,000,000 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24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28,800,000 元。根据《激励计划》第十章的相关规定,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 仍须大于 1。
根据以上公式,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为13.88-0.24=13.64元/股。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由 13.88 元/股调整为 13.64 元/股。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在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由非关联董事审议表决,调整的程序合法合规,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含预留授予)进行调整,由 13.88 元/股调整为 13.64 元/股。
六、律师结论性意见
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调整、作废及归属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第 4 号》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监管指南第 4 号》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大成(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调整授予价格、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