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9 证券简称:东来技术 公告编号:2020-010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来技术”)
以通讯方式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5.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相关法规的要求。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 2020 年 9 月 8 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
于同意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118 号),公司获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0,000,000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15.22 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56,60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9,508,571.90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407,091,428.10 元。截
至 2020 年 10 月 19 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到位。经审验,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0 年 10 月 19 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
第 ZA15761 号)。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0 年 10 月 22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ee.com.cn)的《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由于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 407,091,428.10 元少于拟投入的募集资金金额 431,250,000.00 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金额分配情况调整如下:
项目总投资 调整前募集资金 调整后募集资金
序号 项目名称 (万元) 拟投入金额(万 拟投入金额(万
元) 元)
1 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 14,800.00 14,800.00 12,384.14
目
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
2 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 21,825.00 21,825.00 21,825.00
改项目)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500.00 6,500.00 6,500.00
合计 43,125.00 43,125.00 40,709.14
在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依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进度和资金需求,拟自筹资金先期投入并实施上述项目,待募集资金到位后,以募集资金置换本次发行前已投入使用的自筹资金部分。
三、 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根据项目进度的实际情况,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先行投入。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
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67 号),截至 2020 年 11 月 20
日,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 515.1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拟使用募集资金 自筹资金预先投 本次募集资金拟
投入金额 入金额 置换金额
1 彩云智能颜色系统建设项 12,384.14 489.10 489.10
目
万吨水性环保汽车涂料及
2 高性能色漆(一期扩建及技 21,825.00 26.00 26.00
改项目)项目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6,500.00 - -
合计 40,709.14 515.10 515.10
四、 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2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515.10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募集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 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67 号),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置换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专项说明编制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编制要求,与实际情况相符。
(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专项鉴证报告,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时间距离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不超过 6 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东来技术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
(三)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事项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东来涂料技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67 号),且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 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内容及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关于募集资金到账6 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募集资金置换事项。
六、 上网公告文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专项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A15867 号);
(三)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出具的《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关于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东来涂料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11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