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28 公司简称:中国电研
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重大风险事项。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 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有关风险的说明。
1.3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中国电研 688128 不适用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王柳 孙溢
电话 020-89050837 020-89050837
办公地址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 广州市海珠区新港西路204号第1栋
电子信箱 ir@cei1958.com ir@cei1958.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 6,910,395,357.59 7,319,340,920.23 -5.5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939,551,834.95 2,918,013,146.54 0.74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2,058,627,915.80 1,843,986,386.55 11.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96,709,597.18 185,013,370.44 6.3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 180,630,769.55 165,055,007.44 9.44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83,262,281.44 -107,834,481.80 不适用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51 6.70 减少0.19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6 6.5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49 0.46 6.52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8.12 8.01 增加0.11个百分点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11,329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0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0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持股比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通借 质押、标记
例(%) 数量 售条件的 出股份的限售 或冻结的股
股份数量 股份数量 份数量
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 国有法人 47.33 191,430,000 0 0 无 0
司
广州凯天投资管理中心(有 其他 22.66 91,670,000 0 0 无 0
限合伙)
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 境内非国有 5.35 21,648,608 0 0 无 0
司 法人
国机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国有法人 5.26 21,270,000 0 0 无 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其他 0.24 986,662 0 0 无 0
方大炭素新材料科技股份 境内非国有 0.23 921,024 0 0 无 0
有限公司 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富国稳健增强债券型 其他 0.21 863,833 0 0 无 0
证券投资基金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建信中证 1000 指 其他 0.17 668,232 0 0 无 0
数增强型发起式证券投资
基金
吴晓峰 境内自然人 0.16 634,411 0 0 无 0
方天亮 境内自然人 0.13 530,000 0 0 无 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国机集团与国机资本为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
联关系或者属于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 不适用
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