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4-042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74.84 万股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443.10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40,158万股的 1.1034%。
(3)授予价格:8.36 元/股,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8.36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共计 130 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核心员工。
(5)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第一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4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二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24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3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第三个归属期 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限 30%
制性股票授予日起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6)任职期限和业绩考核要求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应满足 12 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满足公司层面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考核年度为 2023-2025 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归属条件。本激励计划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3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20%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4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40%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以 2022 年净利润为基数,2025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
于 60%
注:以上“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并剔除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净利润增长率”指标的计算口径与“净利润”指标一致。
③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对于任职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称“子公司”或“蓝海光学”)的激励对象,其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还包括控股子公司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子公司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考核年度 业绩考核目标
第一个归属期 2023年 2023年实现净利润 200 万元
第二个归属期 2024年 2024年实现净利润 230 万元
第三个归属期 2025年 2025年实现净利润 260 万元
注:“净利润”指标为经审计的子公司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剔除股权激励成本影响后的净利润。
对于任职于控股子公司浙江蓝海光学科技有限公司的激励对象,其同时满足公司层面考核要求及子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的,方满足归属条件。
④满足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根据公司个人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分为“A、B、C、D”四个等级,届时依据限制性股票归属前一年度的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确认当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与个人层面归属比例对照关系如下表所示:
个人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A B C D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100% 80% 60% 0%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3 年 9 月 26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 年 9 月 2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林华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4)2023 年 9 月 28 日至 2023 年 10 月 7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
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
的异议,无反馈记录。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3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44)。
(5)2023 年 10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45)。
(6)2023 年 10 月 18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7)2023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已成就,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二)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授予日期 授予价格 授予数量 授予人数 授予后限制性
(调整后) (调整后) 股票剩余数量
2023年 10月 26 日 8.36元/股 443.10 万股 130人 0 股
(三)限制性股票归属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尚未实施归属。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设定的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174.84 万股,同意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130 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二)关于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说明
1、第一个归属期进入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为自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授予日为 2023年 10 月 26 日,因此,本激励计划中的限制性股票于 2024年 10月 28
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2、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按照公司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达成情况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
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属条件。
(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