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7 证券简称:蓝特光学 公告编号:2023-059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蓝特光学”)于 2022年 12 月 6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 18,000 万元(含 18,000 万)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
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9)。
在上述决议期限内,公司实际使用人民币 18,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对该部分募集资金进行了合理安排与使用,未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8,000 万元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及时将上述归还情况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蓝特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