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2-024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第十六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相关规定,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 2021 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或“本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0年3月17日出具的证监许可[2020]430号文《关于同意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620,068,200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3.89 元,股款以人民币缴足,募集资金总额计人民币 2,412,065,29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 127,675,510.47 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84,389,787.53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20年 4 月 15 日到位,业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予以验证并出具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 0303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本年度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70,940.87
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 231,704.94 万元,本年度收到募集资金
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 645.15 万元,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
额为 2,120,80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450.10 万元,其中用于现金管理金
额为 0 万元。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人民币 450.10 万元(含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专户年初余额 50,335.82
加:年初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20,410.00
募集资金年初余额 70,745.82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645.15
减:本年度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70,940.87
减:用于现金管理金额 0.00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450.1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 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 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该办法已经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要求,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银行专项账户,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募集资金专户开户行 账户名称 账号 存款方式 余额(万元)
上海银行嘉定支行 上海硅产业集团 31981303004092577 活期 444.81
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上海市张江高 上海硅产业集团 446879415963 活期 3.96
科技园区支行 股份有限公司
招商银行上海华灵支行 上海新昇半导体 121921770510686 活期 1.33
科技有限公司
总计 450.10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已于 2020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4 月 1 日、2020 年 5 月 21 日分别与上海银行嘉定支行、中国银行
上海市张江高科技园区支行及上海新昇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并招商银行上海华灵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且在 2021 年度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情况参见本节
之“(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三、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参见“附件 1: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的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顺利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公司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及支付部分发行费用,截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58,296.79 万元,以自筹资金支付部分发行费用为人民币 1,449.52 万元。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的使用情况出具了《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截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止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报告及
鉴证报告》(普华永道中天特审字(2020)第 2454 号)。
2020 年 5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公司独
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0 年 5 月 29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净额 59,746.31 万元置换了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已将 59,746.31 万元募集资金转至公司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完成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投入的置换工作。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公司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通过结构性存款等存款方式或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保本型理财产品等方式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
2021 年 4 月 26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 50,000 万元(包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于 2021 年 4 月27 日出具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金额为 0 万
元。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
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
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
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七、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鉴证,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上述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15 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编制,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上海硅产业集团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八、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使用。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沪
硅产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不存在违反国家反洗钱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保荐机构对沪硅产业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十、上网披露的公告附件
(一)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