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6 证券简称:沪硅产业 公告编号:2020-006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一届监
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主要原因为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
负数,不符合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至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44,052,928.99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由于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且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未来发展需要,公司2019年度拟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0年4月27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由于2019年末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仍为负数,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鉴于公司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因此2019年度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没有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出的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由于公司2019年12月31日母公司财务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数,尚不满足利润分配条件,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公积金,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当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长期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硅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