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0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股份来源: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 A 股普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817.3037 万股的 0.76%。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8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4.85%;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15%。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和留住公司核心管理、技术和业务人才,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和创造性,有效提升核心团队凝聚力和企业核心竞争力,将股东、公司和核心团队三方利益结合在一起,促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
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实施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其他股权激励计划及长期激励机制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公司同时实施有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与正在实施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互独立,不存在关联关系。
1、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时实施有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021 年 6 月 8 日,公司以 22.64 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向 10 名激励对象授予 72.0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
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40 万股股票于 2022 年 9 月 15 日上市流通;第二个
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3.80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上市流通。
此外,公司分别于 2021 年 8 月 13 日、2021 年 12 月 27 日以 22.64 元/股的
授予价格各向 3 名激励对象授予 10.00 万股和 8.0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其
中,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两个批次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
条件的 1.8 万股限制性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市流通;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
批次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50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 9 月 8 日上市流通。
2、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经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公司同时实施有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2022 年 2 月 25 日,公司以 22.64 元/股的授予价格首次向 78 名激励对
象授予 158.4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其中,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38.4950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上
市流通。
此外,公司于 2022 年 8 月 24 日以 22.64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1 名激励对象授予 21.60 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其中,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 6.8575 万股股票于 2023 年9 月 8 日上市流通。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一)股权激励方式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数为 120.0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 15,817.3037 万股的 0.76%。其中,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113.82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72%,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94.85%;预留部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6.18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5.15%。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之日,公司 2021 年限制股票激励计划与 2022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301.3975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 120.00 万股,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合计为 421.3975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5,817.3037 万股的 2.66%,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系依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的核心技术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具体激励对象名单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拟定,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与实施本激励计划的目的相符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激励对象的人数及占公司全部职工人数的比例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 68 人,占公司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员工总数 229 人的 29.69%,包括 3 名核心技术人员以及 65 名中层
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
上述激励对象均非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公司子公司签署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前述激励对象包含部分外籍员工,公司将其纳入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原因包括:(1)公司所处集成电路设计行业人才竞争比较激烈;(2)前述激励对象中的外籍员工在公司的技术研发、业务拓展等方面发挥了不可忽视的重要作用;(3)股权激励是境外公司常用的激励手段,通过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促进公司核心人才队伍的建设和稳定,助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预留权益的授予对象应当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经董事会提出并由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以及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权益授予的激励对象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名单及拟授出权益分配情况
获授的限制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 获授的限制性股
姓名 国籍 职务 性股票数量 数量占本激励计划 票数量占本激励
(万股) 拟授出限制性股票 计划草案公布日
总量的比例 股本总额比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二、核心技术人员
夏天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50 2.92% 0.02%
周忠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2.50% 0.02%
王上 中国 核心技术人员 3.00 2.50% 0.02%
三、中层管理人员及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共 65 人) 104.32 86.93% 0.66%
预留部分 6.18 5.15% 0.04%
合计 120.00 100.00% 0.76%
注: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系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相关说明
(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
公司股票均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预留限制性股
票比例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的 20.00%。激励对象因个人原
因自愿放弃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由董事会对授予数量作相应调整,将激励对象放
弃的限制性股票份额直接调减或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激
励对象在认购限制性股票时因资金不足可以相应减少认购限制性股票数额。
(2)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以
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
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四)激励对象的核实
1、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后,公司将通过公司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