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3-013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 元(含税),并以资
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不送红股。
● 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予以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聚
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01,986,043.25 元。根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 2022 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并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 元(含税)。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905,867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6,397,162.96 元(含税),占公司 2022 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0.08%。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为 120,905,867 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预计增加至157,177,627 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就上述方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程序和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决议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在实施权益分派的
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维持每股分配及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总额及转增股本总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系基于公司盈利水平、财务状况、日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做出的,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的同时实现了对投资者合理的回报。
综上所述,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无异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3 年 4 月 13 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聚辰半导
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同意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8.80 元(含税),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顾了投资者合理的回报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所履行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风险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性发展以及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等产生实质性影响。
2、本次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方可实施,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