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23 证券简称:聚辰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公告格式》的有关规定,现 就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及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证监许可[2019]2336 号”《关于同意
聚辰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0,210,467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价格为 33.2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004,498,027.75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 89,310,416.46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915,187,611.29 元。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8
日将扣除保荐承销费后的募集资金合计930,573,648.30元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前述事项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 报字[2019]第 ZA15884 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实际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476,692,315.73 元,募集资
金专户余额为 135,081,390.99 元,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
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67,309,939.02
减:2022 年 1-6 月募投项目支出金额 104,728,042.92
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455,000,000.00
加:累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赎回金额 62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金额 6,722,446.33
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扣除手续费等的净额 777,048.56
2022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35,081,390.99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制定了《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以及监督等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聚辰股份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情形。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立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专项账户集中管理,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它用途,并与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1、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分行以
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2019 年 12 月 12 日,公司与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以及保荐机
构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3、2019 年 12 月 13 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浦东开发
区支行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4、2019 年 12 月 17 日,公司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以及
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5、2021 年 11 月 12 日,公司与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
以及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共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6、2021 年 12 月 15 日,公司注销在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
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五棵松支行、保荐机构中金公司签署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以上《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一致,不存在
重大差异。(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12 月 20 日、2021 年 11 月 13 日披露的《聚
辰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以及《聚辰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公告》)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上述监管协议履行正常。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存储方式 金额(元)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31050161393600004180 活期存款 1,688,938.51
张江分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 1001281229007038620 活期存款 3,634,395.20
市浦东开发区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松江支行 03004028162 活期存款 8,568,783.35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8016100000009224 活期存款 101,189,273.93
海淀桥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 8110201014501368053 活期存款 20,000,000.00
支行(产品专用结算账户)注
合计 / / 135,081,390.99
注:存放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的 2,000 万元资金于 2022 年 6 月 30 日已办
理申购结构性存款,相关结构性存款产品于 2022 年 7 月 2 日成立并起息。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简称“募投项目”)为“以EEPROM 为主体的非易失性存储器技术开发及产业化项目”、“混合信号类芯片产品技术升级和产业化项目”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104,728,042.92 元,具体情况详见本报告所附《聚辰股份 2022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的收益,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经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批准,公司使用总金额不超过550,000,000.00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中金公司就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山支行开立账号为“8110201014501368053”的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专门用于闲置
募集资金投资产品的结算。(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8 日、2021 年 9 月 14
日披露的《聚辰股份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以及《聚辰股份关于开立募集资金投资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告》)
报告期内,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均有保本约定,符合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条件,已到期的产品均如期回款。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结构性存款及保本型银行理财产
品的余额为 355,000,000.00 元。具体情况如下:
办理银行 产品类型 是否约定 起始日 到期日 产品期限 余额
保本 (天) (万元)
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1-07 2022-07-07 181 5,000.00
上海张江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2-15 2022-08-22 188 3,000.00
松江支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5-19 2022-11-23 188 2,000.00
松江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4-14 2022-07-13 90 7,500.00
上海金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5-28 2022-08-26 90 3,000.00
上海金山支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结构性存款 是 2022-06-15 2022-09-13 90 5,000.00
上海金山支行
厦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 结构性存款 是 2021-11-17 2022-08-16 272 10,000.00
公司北京海淀桥支行
合计 / / / / / 35,500.00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