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卓然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公告日期:2023-09-13

卓然股份: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PDF查看PDF原文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编制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以下简称“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本公司董事会保证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前次募集资金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金额及到位时间

  1、2021 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证监许可〔2021〕2498 号”文《关于同意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核准,本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 5,066.6667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实际发行价格每股 18.16 元,募集资金总额
为人民币 920,106,672.72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63,393,588.15 元(不含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3,084.5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全部到位,并业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1 年 9 月 1 日
“XYZH/2021SHAA2027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前次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修订了《上海卓然工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普陀支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西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长宁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张江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
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1 年 9 月 2 日与上述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021 年 12 月 1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25,95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其中1,0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24,95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2021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 5,000.00 万元向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增资,其中 200.00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4,800.00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卓然(靖江)设备制造有限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靖江支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1 年 12 月
20 日及 2022 年 1 月 4 日与上述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527.92 万元在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开展炼油化
工、新能源等领域的工艺及专用设备的创新研发。2022 年 10 月 26 日,公司召开 2022 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该项事宜。

  2022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新项目的议案》,公司新项目“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5,527.92 万元向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实施卓然股份上海创新研发中心项目,其中 1,500 万元作为注册资本,其余 14,027.92 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卓然数智能源有限公司在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开
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和使用,并于 2022 年 11 月 14 日与上
述银行及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本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四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2、前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元

 银行名称                        募集资金专户        2023 年 6 月 30 日余额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455981945827                  30,178,698.16
 海普陀支行

 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    56567012010090058484                127,014.77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8110201012701357246              41,126,239.07
 海分行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浦        03004660918                  10,144,692.07
 西分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16300100100308289                        0.51
 海长宁支行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70120122000420849                        1.54
 海张江支行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10567000000411853                  109,440.51
 海分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900000010120100770659
 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97020078801700003930                      1.66
 限公司上海分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7010078801700000633              18,126,869.20
 限公司靖江支行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    67010078801600000639              5,164,116.24
 限公司靖江支行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  2900000010120100846167            35,348,437.61
 海分行

 合计                                                        140,325,511.34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注 1: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 2,993,425.37 元(其中 2023
年 1-6 月利息收入 195,497.27 元,2022 年度利息收入 1,291,927.59 元,2021 年度利息
收入 1,506,000.51 元),已扣除手续费 4,313.25 元(其中 2023 年 1-6 月手续费 279.00
元,2022 年度手续费 1,633.00 元,2021 年度手续费 2,401.25 元)。

  注 2: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30,000 万元,未在上表中体现。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请详见附表 1《前次募集资
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先期投入项目转让及置换情况说明

  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公司不存在项目转让及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
目自筹资金等事项。

  (四)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截至 2022 年 9 月10 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 12 个月。

(本报告除特别注明外,均以人民币元列示)

  公司已于2022年9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及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截
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 30,000 万元。

  (五)超募资金的使用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400 万元用作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该项事宜。

  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3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
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15,527.92 万元在上海市闵行区建设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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