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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清科: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4-11-30


证券代码:688120        证券简称:华海清科        公告编号:2024-057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9 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11 月 26 日以通讯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应出席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由
公司董事长路新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更名并修订相关制度的议案》

  同意将原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调整为“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并将原《战略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调整为《战略与ESG 委员会工作细则》,在原有职责基础上增加相应 ESG 管理职责等内容。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李云忠先生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李云忠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最低法定人数,亦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日常经营产生影响。李云忠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清控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核,同意提名陈泰全先生担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结束之日止。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注册资本由 15,893.3383 万元变更为 23,672.4893 万元,股份总数
由 15,893.3383 万股变更为 23,672.4893 万股。

  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并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本章程生效后,公司原章程自动废止。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人士办理工商变更、备案登记相关手续。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等事项。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清控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由清控财务公司提供存款服务、综合授信服务、结算服务等金融服务,其中,公司在清控财务公司的日最高存款余额(含应计利息)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清控财务公司向公司及子公司提供的统一综合授信余额(含应计利息)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0.5 亿元,清控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结算服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该协议经双方签署、加盖公章并经过相关法律程序后生效,有效期三年。同意授权管理层在有效期及上述额度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路新春、张国铭、甄佳、王同庆回避表决。

  此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有效票 4 票,其中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的议案》

  同意《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
预案》。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路新春、张国铭、甄佳、王同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4 票,其中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开展金融业务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同意《关于天府清源控股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路新春、张国铭、甄佳、王同庆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有效票 4 票,其中赞成票 4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九)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
议案。

  表决结果:有效票 8 票,其中赞成票 8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审议
并一致通过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特此公告

                                                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会

                                                  2024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