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1-039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所”)是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在业务规模、执业质量和社会形象方面都取得了一定行业地位,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强大的专业服务能力。
成立日期:1985 年 9 月 1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
首席合伙人:陆士敏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44 人
上年度末注册会计师数量:331 人
上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93人
2020 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6,849.15 万元
2020 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8,993.27 万元
2020 年度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6,738.41 万元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5 家
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汽车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
2020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8,717.23 万元
上年度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众华所自 2004 年起购买职业保险,不再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年累计赔偿限额 2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涉及相关民事诉讼而实际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众华所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概况:
(1)刑事处罚:无
(2)行政处罚:2 次
(3)行政监管措施:9 次
(4)自律监管措施:无
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 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监管措施。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陆友毅,199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1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陆家嘴(600663)、至纯科技(603690)、长青集团(002616)。
签字注册会计师:孙红艳,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6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16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至纯科技(603690)、普元信息(688118)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李明,200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5 年开始在众华所执业,2021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累计 3家。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职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众华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0 年度审计费用合计人民币 84.40 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
费用 63.30 万元,内部控制报告审计费用 21.20 万元。2020 年度审
计费用较 2019 年度增加 21.20 万元,增长 33.49%,系因公司 2019
年度无需出具内控审计报告。2021 年度审计费用将参考行业收费标准,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公司2020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够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公司拟续聘的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严谨、客观、公允、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公司本次续聘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独立董事同意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表决。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众华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审计专业人员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时众华所在公司 2020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遵守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切实履行了审计职责,为公司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因此,独立董事同意公司续聘众华所为 2021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控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4 月 21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 2021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