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1-022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40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9540 万股的 4.25%。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根据《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1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1 年 3 月 22 日为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以 2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 年 3 月 1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 、 2021 年 3 月 3 日 , 公 司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施俭女士作为征集人就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 年 3 月 7 日至 2021 年 3 月 16 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
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
议。2021 年 3 月 17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19)。
4、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实施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
必需的全部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5 、 2021 年 3 月 23 日 , 公司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6、2021 年 3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股权激励计划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本次授予的内容与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一致。
(三)董事会关于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
的明确意见
1、董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授予条件的相关说明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条件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需要同时满足如下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②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 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
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④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⑤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① 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② 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
选;
③ 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④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⑤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⑥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董事会经过认真核查,确定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出现上述任一情形,亦不存在不能授予或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其他情形,本激励
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
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并同意以 2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
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象授予 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2、监事会对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条件是否成就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进行核查,认为:
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并同意以 2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励对
象授予 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3、独立董事对于本次授予是否满足条件的相关说明
(1)根据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2021年3 月22 日,该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激励计划(草案)》中关于授予日
的相关规定。
(2)未发现公司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3)公司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有关任职资格的规定,均符合《管理办法》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实施本激励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增强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员工对实现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责任感、使命感,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一致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3 月 22 日,并同意以 21.00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条件的 27 名激
励对象授予 405 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1、首次授予日:2021 年 3 月 22 日
2、首次授予数量:405 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 9540 万股的
4.25%
3、首次授予人数:27 人
4、首次授予价格:21.00 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
(2)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① 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定期报告公告
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 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③ 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④ 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上述“重大事件”为公司依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应当披露的交易或其他重大事项。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归属期间 归属比例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12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30%
易日止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自首次授予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
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至首次授予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 40%
易日止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获授的限制 占授予限制 占本激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