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 证券简称:普元信息 公告编号:2020-005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计人民币 75,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亦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016号)的批准, 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385 万股,募集资金总
额 641,565,0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57,014,461.68 元
(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584,550,538.32 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全部到位,并业经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于 2019 年 12 月 28 日出具“众会字(2019)第 7340 号”
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已根据相关规定将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 管理,并与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84,550,538.32 元,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 334,287,373.34 元,超募资金
为 250,263,164.98 元。公司募集资金到账后,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投入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云应用平台研发升级项目 14,902.12 1,494.10
2 大数据中台研发升级项目 12,113.26 949.12
3 研发技术中心升级项目 6,413.36 488.62
合计 33,428.74 2,931.84
(二)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29,318,385.64 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3,415,944.23 元置换已预先支付的发行费用,合计拟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32,734,329.87 元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详细情况参见公
司 已 于 2019 年 12 月 13 日 披 露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公告》。
(三)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2 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4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详细情况参见公司已于 2019 年12 月 13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50,263,164.98 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 75,000,000.00 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7%。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说明及承诺
本次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将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承诺: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
五、审批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
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75,000,000.00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超募资金的使用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综上,公司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系在确保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充足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实施,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不存在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偿还银行贷款的情况,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该事项的审议及表决符合《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普元信息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且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批准,独立董事已发表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规的要求。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普元信息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