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7 证券简称:圣诺生物 公告编号:2023-075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辞职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 任。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三家境内上市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并应当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经唐国琼女士慎重考虑,特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刘家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于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的辞职申请将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期间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其在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职责。
唐国琼女士、刘家琴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职务期间,勤勉尽责、忠于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发挥了积极作用,对此公司及董事会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情况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调
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经公司实际控制人文永均先生提名并经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徐正松先生、唐英凯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任期自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中,徐正松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徐正松先生将同时接任由唐国琼女士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唐英凯先生将同时接任由刘家琴女士担任的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成都圣诺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30 日
附件简历: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徐正松先生:1963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注册会计师,
大专学历。2000 年至今在成都中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所长;2016
年至 2021 年担任四川川娇农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2 年至 2018 年
担任四川天邑康和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 年至今任成都市经济和信息化局项目评审专家库成员。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徐正松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徐正松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唐英凯先生:1970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管理学博士、
四川大学商学院金融学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康奈尔大学访问学者。2007 年
6 月至今,历任四川大学商学院讲师、副教授、教授。2018 年 7 月至 2023 年
12 月,四川绵竹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 年 7 月至今,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倍施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5 月至今,四川海大橡胶集团有限公司、四川优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
立董事;2021 年 01 月至今,四川信托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
成都环美园林生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 年 7 月至今,北京思睦瑞科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唐英凯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唐英凯先生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和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通报批评,没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等情形,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