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 033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
则》及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
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以及《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
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
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深圳华大
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
体修订情况如下:
序号 修订前 修订后
1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1,433.4730 万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41,563.7624 万元。
元。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第十一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
2 司的总裁、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执行副总 司的总裁、首席财务官、董事会秘书及董事会认
裁、高级副总裁、首席信息官、董事会秘书。 定的其他人员。
新增 第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
3 共产党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为党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第十三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本着平等互利的原
4 则,股东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并采用先进的适 则,与股东进行经济、技术合作,并采用先进的适
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使股东获得满 用的技术和科学的经营管理方法,为股东创造满
意的经济利益。 意的经济利益。
5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4,334,730 股,均为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15,637,624 股,均为
人民币普通股。 人民币普通股。
第二十三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依照法律、 第二十四条 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有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收购公司 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二)与持有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6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做出的公司合并、分立 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的。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可转换为股票 的公司债券;
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
第二十九条 …… 第三十条 ……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自然人股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 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
在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 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
以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
7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执行的,股东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公司董事会未在
上述期限内执行的,股东有权为了公司的利益以
自己的名义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
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条 …… 第四十一条 ……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担保 (十二)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担保
事项; 事项;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交易 (十三)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
事项; 事项;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三条规定的交易 (十四)审议批准本章程第四十四条规定的交易
事项; 事项;
(十五)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十五)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
(十六)审议股权激励计划;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
8 (十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额(提 项;
供担保、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除外)占公司最 (十六)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交易,且 删除原(十七)审议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交易金
超过 3,000 万元; 额(提供担保、单方面获得利益的交易除外)占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的交
(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 易,且超过 3,000 万元;
出决议; (十七)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
…… (十八)对公司因本章程错误!未找到引用源。第一
款(一)、(二)项规定的情形收购本公司股份作
出决议;
……
第四十一条 …… 第四十二条 ……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 (二)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
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 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后提供的任何
提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 ……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四)按照担保金额连续 12 个月累计计算原则,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 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
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以后提供的任何
供的任何担保; 担保;
…… ……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 股东大会审议前款第(四)项担保事项时,应经出
9 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 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过。 ……
……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 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提供担保的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 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东
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表决,该项表决须经出席股 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其
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以上通过; 中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保行为涉
其中股东大会审议本条第一款第(四)项担保行 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之情
为涉及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形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
之情形的,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2/3 以上通过。
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
……
第五十一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第五十二条 监事会或股东决定自行召集股东大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同时向公司所在地中 会的,须书面通知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