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
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华大
智造”)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增加实施主体、调整部分实施地点、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对“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延期;同意调整“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的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增加武汉华大智造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生工”)作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新增投资额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同意“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延期、调整部分实施地点及内部投资结构,并增加深圳华大智造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销售”)作为该项目的境内实施主体,同时使用募集资金对深圳销售增资。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638 号)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1,319,475 股,发行价格为 87.18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602,231,830.50 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317,677,388.48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3,284,554,442.02 元。上述募集资金实际到位时间为 2022年 9 月 6 日,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深
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IPO 企业首次发行股票验资报告》(毕马威华振验字第 2201281 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的募集资金在扣除发行费用后将用于如下项目:
序号 项目名称 投资总额(万元) 使用募集资金投入
金额(万元)
1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 126,437.19 126,437.19
项目
2 基于半导体技术的基因测序仪 19,787.44 19,787.44
及配套设备试剂研发生产项目
3 华大智造研发中心项目 29,784.30 29,784.30
4 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29,627.10 29,627.10
目
5 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 12,148.50 12,148.50
6 补充流动资金 35,000.00 35,000.00
总计 252,784.53 252,784.53
三、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进行延长,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原计划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延期后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
日期 状态日期
华大智造信息化系统建设项 2023 年 12 月 2024 年 12 月
目
上述募投项目于 2020 年立项规划建设周期,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
资金到账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6 日。立项计划建设周期与实际募集资金到账的时
间差异,使项目在资金投入上出现时间差,项目推进受到较大影响。公司基于审慎性原则,结合当前该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在保持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资金用途等均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拟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将延长至 2024 年 12 月。
四、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的调整情况
(一)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
1、调整项目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原因
因新增生产需求及工艺流程发展的需要,公司对“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方案进行了优化调整,优化规划方案对厂房、仓库等建筑面积进行了增加,并按照政府规划验收要求对应增加了地下车库面积。优化规划方案整体面积共增加 35,699 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增加了 12,437 平方米用于化学合成dNTP 及磁珠的研发与生产以及仓库存储。
公司一直重视上游核心原材料的自主可控。工具酶在分子诊断、基因测序等生物技术中是极其重要的核心原材料,为了实现测序试剂及样本处理试剂部分原料的自产自供,公司拟在“武汉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新增测序 dNTP物料及磁珠生产线,新增 dNTP 物料产能 2,363.74L,磁珠产能 20,000L。因此,研发、生产及仓库存储面积需求增加。原规划方案中的生活配套面积比例受政策所限,无法满足公司未来人员扩张的工作生活需要,后公司与当地政府积极沟通,得以调增生活配套面积。
建设面积增加导致总投资额增加及相应内部投资结构调整。本次优化规划方案未改变该募投项目的建设内容,本次募集资金使用用途未发生变更。该募投项目全部用于公司主营业务建设。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投资总额由 126,437.19 万元调整为154,520.04 万元,增加投资总额 28,082.85 万元,增加比例为 22.21%,新增投资额以自有或自筹资金投入。
2、内部投资结构调整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1 建设投资 109,061.70 137,144.55
1.1 建筑工程费 68,708.50 82,888.83
1.2 设备购置费 29,847.41 38,659.49
1.3 设备安装费 1,492.37 1,932.98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3,820.00 7,132.56
1.5 预备费 5,193.41 6,530.69
序号 投资项目 调整前投资金额 调整后投资金额
2 铺底流动资金 17,375.49 17,375.49
项目总投资 126,437.19 154,520.04
(二)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
“华大智造智能制造及研发基地项目”将由武汉生工进行测序化学试剂、磁 珠的生产,该部分生产设备由武汉生工负责采购,因此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 展需要,公司拟新增武汉华大智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武汉智造”)的全 资子公司武汉生工为该项目的实施主体,未来将通过增资或借款的方式将募投项 目所需资金划转至实施主体的募集资金专户。新增实施主体具体情况如下:
名称 主要生产经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营地
武汉生工 武汉 2020/9/23 2500 万元人 武汉智造持 测序化学试剂及磁珠
民币 股 100% 等原料的生产和销售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华大智造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目的调整情况
(一)增加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并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以实施募 投项目
1、深圳销售作为公司境内统一的销售主体,承接中国营销中心对外日常经 营工作。为满足募投项目的实际开展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加快募投项 目实施进度,公司决定新增全资子公司深圳销售作为募投项目“华大智造营销服 务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确保募集资金使用安全,董事会授权财务负责人对本次新增的募投项目实 施主体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保荐机构签署
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加强募集资金使用的内部与外部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严格按 照相关法律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新增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 主要生产经 成立时间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主营业务
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