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4 证券简称:华大智造 公告编号:2022-015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于 2022 年 12 月 9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 2022 年 11 月 29 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周承恕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于近日收到非职工代表监事夏军先生递交的辞职报告,夏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职务。为了保证公司监事会的合规运作,监事会同意提名刘少丽女士为第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辞职及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符合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内容和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深圳华大智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 年 12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