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113 公司简称:联测科技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 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报告中详细描述可能存在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中“五、风险因素”部分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6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科创板 联测科技 688113 无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 证券事务代表
表)
姓名 何平 何平
电话 0513-85636573 0513-85636573
办公地址 启东市人民西路2368-2370号 启东市人民西路2368-2370号
电子信箱 zqsw@qdceqi.com zqsw@qdceqi.com
2.2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
增减(%)
总资产 1,188,831,396.30 1,134,500,482.70 4.79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833,638,379.24 775,099,178.09 7.55
东的净资产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减(%)
营业收入 247,344,220.87 173,666,688.76 42.4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8,805,903.91 47,882,612.55 1.93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46,052,160.43 43,899,802.95 4.90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3,349,729.79 66,223,848.42 -64.74
金流量净额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 6.09 6.74 减少0.65个百分点
益率(%)
基本每股收益(元/ 0.77 0.75 2.67
股)
稀释每股收益(元/ 0.76 0.75 1.33
股)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 7.30 6.96 增加0.34个百分点
入的比例(%)
2.3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至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2,216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 持有有限 包含转融 质押、标记或
股东名称 股东性质 比例 持股 售条件的 通借出股 冻结的股份数
(%) 数量 股份数量 份的限售 量
股份数量
赵爱国 境内自然 14.62 9,310,500 9,310,500 9,310,500 无 0
人
李辉 境内自然 7.59 4,837,500 4,837,500 4,837,500 无 0
人
黄冰溶 境内自然 6.81 4,337,300 0 0 无 0
人
郁旋旋 境内自然 6.17 3,933,000 3,933,000 3,933,000 无 0
人
张辉 境内自然 5.22 3,325,500 3,325,500 3,325,500 无 0
人
中新兴富 其他 3.71 2,366,000 0 0 无 0
史江平 境内自然 3.45 2,199,788 0 0 无 0
人
孙慧明 境内自然 3.28 2,090,839 0 0 无 0
人
江苏新潮创新投资集 境内非国 3.18 2,028,334 0 0 无 0
团有限公司 有法人
史文祥 境内自然 3.02 1,923,338 0 0 无 0
人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 1、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为赵爱国,李辉、郁旋旋、
说明 张辉为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2、史文祥与史江平系父子
关系;3、除此之外,公司未知流通股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
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 无
数量的说明
2.4 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 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 10 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 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