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3 证券简称:联测科技 公告编号:2023-017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测科技”或“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并于2023年4月25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辉主持,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做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
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户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3、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同意《江苏联测机电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内容。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4、审议通过《关于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状况,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情形,有利于回报投资者,保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5、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公司 2023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及行业、地区的发展水平而确定的, 有利于调动公司监事的工作积极性, 激励公司监事忠于职守、勤勉尽责,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6、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
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7、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内容和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事项。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8、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全体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郭建峰、王炜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9、审议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经审议,全体监事认为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第一季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江苏联测机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