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1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 1981 年的北
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 年 12 月 22 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
2012 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 NO 0014469
截至 2023 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 225 名,注册会计
师 1,364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400 人。
致同所 2022 年度业务收入 26.4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19.65 亿元,证券
业务收入 5.74 亿元。2022 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39 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收费总额 2.88 亿元;2022 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 151 家,审计收费
3,555.70 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9 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2 年末职业风险基金 1,089 万元。
致同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9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分 1 次。24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3 次和纪律处
分 1 次。
(二)项目成员情况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杨华,2006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 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邓金超,2011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 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余文佑,2010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 年开始在致同所执业;2023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 份。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
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致同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情况
2023 年度致同所的审计报酬为 75 万元,包括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等。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聘期自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至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 2024 年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情况等与致同所协商确定具体报酬。
二、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致同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结合该事务所与公司长期以来建立的良好合作关系,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聘任致同所为 2024 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 2024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 2024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研究并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聘请致同所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开展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等相关的服务业务,聘期一年。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 2023 年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