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鼎阳科技:鼎阳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

公告日期:2023-05-19

鼎阳科技:鼎阳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2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更正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
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3 年 4 月 14 日通过邮件或电话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 人。

  会议由董事长秦轲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和《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度,公司总经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董事会赋予的职责,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022 年,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认真执行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有效开展董事会各项工作,保障了公司良好运作和可持续发展。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
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6)。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关于<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的《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 2022 年度财务状况和整体运营情况。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3)。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和监事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
薪酬方案的议案》

  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董事薪酬;公司向独立董事支付税前报酬为 6 万元/年,按月发放;在公司兼任其他职位的监事,按照其在公司所担任岗位支付薪酬,不再另行支付监事薪酬。

  表决结果: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直接提请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 2022 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 2023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目前经济环境、公司所处发展阶段、所处地区、行业和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岗位薪资,兼任职务不再支付薪酬。

  关联董事秦轲、赵亚锋、邵海涛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5)。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批准报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2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出具了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编制了《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7)。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8)。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0)。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十九)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十)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 2023 年 5 月 18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4)。

  表决结果: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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