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2 证券简称:鼎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09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66.67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46.6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2,668,220.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91,951,053.18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150,717,166.8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1)第441C000799号《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验资报告》。
(二)2021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3,676.54万元,其中2021年扣除的发行费用为9,181.85万元,直接投入募集资金项目194.6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4,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90,758.92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 金额(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4,266.82
减:2021 年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194.69
补充流动资金 24,300.00
发行费用 9,181.85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68.64
募集资金专户期末余额 90,758.92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
司 法 》《 证 券 法 》《 上 市 公 司 监 管 指 引 第 2号 — — 上 市 公 司 募 集 资 金 管 理 和 使
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
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制定《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
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
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该管理制度经公司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于2021年11月23日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签订《募集资
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公司于2021年11
月30日披露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上述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
司上述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账户余额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软件园支行 338190100100143663 活期存款 907,589,221.08
合计 907,589,221.08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芯片及核心算法研发项目”、“生产线技术升级改造项目”和“高端通用电子测试测量仪器研发与产业化项目”。公司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所附《2021 年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1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 2021 年 11 月 26 日,
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人民币 2,961.00 万元,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情况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鉴证,并出具致同专字(2021)第 441A019331 号募集资金置换专项鉴证报告。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
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3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
第七次会议,且于 2021 年 12 月 22 日召开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300.00 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承诺每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金额将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在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的 12 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发表了
明确同意意见。(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6 日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
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
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未发生变更。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2021年度募投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1 年度,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和相关上市公司临时公告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鼎阳科技公司董事会编制的 2021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0 年)》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鼎阳科技公司 2021 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鼎阳科技 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及《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公司制度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3 月 23 日
附表:
2021 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深圳市鼎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15,071.72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6,498.4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27,455.69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是否已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承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累计投 截至期末 项目达到预 本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