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
警告:本激励计划的内容及其所提及的文件未经香港或其他地方的任何监管机构审查。请谨慎对待本激励计划项下限制性股票的要约。如您对本激励计划的任何内容有任何疑问,您应征求独立的专业意见。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所有激励对象承诺,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权益归属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特别提示
一、本激励计划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公司”或“上市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 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以授予价格分次获得公司增发的A股普通股股票或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进行登记或进行非交易过户。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并且该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不超过 100.00 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46,181.7245 万股的 0.22%。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不低于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80.00%,对应首次授予股数为 80.1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17%;预留部分不超过本次授予权益总额
的 20.00%,对应预留授予股数为 19.90 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4%。
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尚在实施中。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0%。本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本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超过本计划提交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本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低于 146.74 人民币/股。公司以控制股份支付费用为前提,届时授权公司董事会以授予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基准,最终确定授予价格,但授予价格不得低于 146.74 人民币/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前,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和授予/归属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
五、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 158 人。包括公司公告本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预留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入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自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参照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标准确定。
六、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60 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属,每次权益归属以满足相应的归属条件为前提条件。
七、公司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七条规定的不得实行股权
激励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二)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四)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五)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八、参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一)最近 12 个月内被上交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二)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三)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四)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九、公司承诺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获取有关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十、本激励计划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经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十一、自公司股东大会及金山软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激励计划之日(以较后者为准)起 60 日内,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召开董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进行授予,并完成公告等相关程序。公司未能在 60 日内完成上述工作的,应及时披露未完成的原因并终止实施本激励计划,未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并作废失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规定,上市公司不得授出权益的期间
不计算在 60 日内。
十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的要求。
十三、本激励计划之特别提示部分如与正文部分出现任何歧义,概以正文部分为准。
目录
声明......2
特别提示......2
第一章 释义......7
第二章 本激励计划的目的与原则......9
第三章 本激励计划的管理机构......11
第四章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12
第五章 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方式、来源、数量和分配......14
第六章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归属安排和禁售期......16
第七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及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19
第八章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与归属条件......21
第九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实施程序......27
第十章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31
第十一章 限制性股票的会计处理......33
第十二章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35
第十三章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37
第十四章 附则......40
第一章 释义
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
金山办公、本公司、公司、上市公司 指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本激励计划、本计划 指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指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
归属条件后分次获得并登记的本公司股票
激励对象 指 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将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含
子公司)任职的核心管理人员、技术骨干
授予日 指 公司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日期
授予价格 指 公司授予激励对象每一股限制性股票的价格
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到激励对象获授的
有效期 指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的期
间
归属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上市公司将
股票登记至激励对象账户的行为
归属条件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设立的,激励对象为获得激
励股票所需满足的获益条件
归属日 指 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满足获益条件后,获授股票完
成登记的日期,必须为交易日
金山软件 指 金山软件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公司股东大会
金山软件股东大会 指 金山软件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科创板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
《香港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自律监管指南》 指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4 号——股权激
励信息披露》
《公司章程》 指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