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2-05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12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 年 3 月 23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3 月 24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7),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3 月 28 日至 2022 年 4 月 8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
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 年 4 月 22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19)。
4、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6)。
5、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
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2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日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2年5月20日披露了《金山办公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2-028),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22,700,000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已获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 =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5.86-0.70=45.16元/股
三、本次调整授予价格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继续实施。
四、独立董事的意见
公司本次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五、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根据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方案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45.86元/股调整为45.16元/股。
六、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一)公司本次调整及本次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自律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金山办公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授予权益价格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