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2-004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减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后,奇文 N 维持有公司股份 53,091,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1.52%;
奇文 N 维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
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1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金山办公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达到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1-058),公司股东天津奇文一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一维”)、天津奇文二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二维”)、天津奇文三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三维”)、天津奇文四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四维”)、天津奇文五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五维”)、天津奇文六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六维”)、天津奇文七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七维”)、天津奇文九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九维”)、天津奇文十维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奇文十维”)(以上简称“奇文 N 维”)奇文 N 维作为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从 14.05%减少至12.99%,该次权益变动后,奇文 N 维合计持有公司 59,897,6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99%。
公司于 2021 年 11 月 20 日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5%以上
股东提前终止减持计划暨减持股份结果公告》(公告编号:2021-060)。奇文 N维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在上述权益变动后新增减持股份共计 996,6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0.22%,占奇文 N 维上述权益变动前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1.66%。公司于2021年12月18日披露了《金山办公关于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2021-064)。奇文 N 维通过询价转让、大宗交易、集中竞价的方式共计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共计 5,81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1.26%,占奇文 N 维上述减持前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 9.70%。
本次权益变动后,奇文 N 维持有公司 53,091,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52%。
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名称 奇文 N 维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重庆道以南,呼伦贝尔
信息披
露义务 注册地址 路以西铭海中心 5 号楼-4、10-707(天津东疆商服商务秘
人基本 书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分公司托管第 2642 号-2646 号,
信息 第 2650 号、第 2653 号-第 2655 号)
权益变动
时间 2021 年 11 月 12 日至 2022 年 1 月 24 日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集中竞价 2021.11.12- 人民币普通股
996,600 0.2162
权益变 11.18
询价转让 2022.1.24 人民币普通股 4,610,000 1.0000
动明细
大宗交
易、集中 2021.1.14-1 人民币普通股
1,200,000 0.2603
竞价 .24
合计 - - 6,806,600 1.4765
备注:
1、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
何权利限制或限制转让的情况。
2、本次变动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相关规定情形及其相关承诺。
3、本公告所有表格中的数据尾差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人拥有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持股比例 持股比例
信息披露 合计持有股份 持股数量 持股数量
义务人: (%) (%)
其中:无限售条
奇文N维 件流通股股份 59,897,651 12.99 53,091,051 11.52
备注: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后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均享有表决权,不存在表决权委托或受限等任何权利限制或被限制转让的情况。
三、所涉及的后续事项
1、本次权益变动为减持,不涉及资金来源,不触及要约收购。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本次权益变动系股东的正常减持行为,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
4、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仍处于减持期。公司将督促其严格执行减持相关规定,并及时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1 月 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