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1 证券简称:金山办公 公告编号:2021-067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据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45.86元/股调整为45.26元/股。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1 年 5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1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sse.com.cn)披露
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5),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曲静渊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3、2021 年 5 月 13 日至 2021 年 5 月 22 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1 年 5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1-029)。
4、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 年 6月 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33)。
5、2021 年 6 月 2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1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部分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一)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披露了《金山办公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分配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461,000,000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6元(含税)。鉴于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应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二)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1、已授予但尚未归属及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派息时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为:P = 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 为每股的派息额;P 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45.86-0.6=45.26元/股
三、关于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根据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董事会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做出的调整,公司监事会亦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四、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激励计划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五、独立董事的意见
经核查,公司董事会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关于激励计划调整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六、监事会的意见
本次公司根据2020年年度权益分派情况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和审议程序,均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对本次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
七、律师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四)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五)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授予数量及授予价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六)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业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独立财务顾问意见
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权益价格的调整已获得相关授权与批准,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调整及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5、上海荣正投资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部分预留授予相关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特此公告。
北京金山办公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