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08 证券简称:赛诺医疗 公告编号:2023-029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权益失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
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2022 年 4 月 29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3),按照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于长春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
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2 日期间,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拟激励对
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不少于 10 天。在公示期间,公司员工可以通过书面或口头等方式向公司监事会反馈个人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
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2 年 5 月 1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31)。
4、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赛诺医疗
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5、2022 年 5 月 20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赛
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32)。
6、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和《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
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7、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预留权益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12 个月内明确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超过 12 个月未明确激励对象的,预留部分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失效。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于 2022
年 5 月 20 日经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即预留的限制性股票应于 2023 年 5
月 20 日前授予被激励对象。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未在上述期间内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计划,预留权益已经失效,因此作废预留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75 万股。
特此公告。
赛诺医疗科学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