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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告日期:2023-06-17

安路科技:安路科技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3-029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安路科技”)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
  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 本次权益授予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 年 4 月 26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
  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
  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以及《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
  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
  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2-023),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蒋守雷作为
  征集人就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
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 年 4 月 29 日至 2022 年 5 月 10 日,公司对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
职务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2022年 5 月 13 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26)。

  4、2022 年 5 月 20 日, 公司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2 年 5 月 21 日在上海证
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28)。

  5、2022 年 5 月 24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调整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人数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及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5月16日,公司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内部公示,公示期不短于10天。公示期间,公司内部未收到任何对名单内人员的异议。

  7、2023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留授予,认为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确定2023年5月16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并于2023年5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4)。


  8、2023年6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意见。
  二、 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情况如下:

  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人员中,有 11 名激励对象已离职,
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上述 11 名激励对象共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01,800 股,上述限制性股票根据规定将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数量将由原 3,200,000 股调整为 2,998,200 股。

  此外,在第一个归属期的个人考核中,1 名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C。根据规定,该名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的归属比例为 70%。第一个归属期已获授剩余的 30%的限制性股票将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该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3 股由公司作废。该名激励对象本期已获授但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183 股由公司作废。

  综上,公司将作废 11 名离职员工已获授的 201,800 股,及由于个人绩效考
核未达标需作废的 183 股,共计 201,983 股。

  三、 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研发技术及管理团队的稳定性,也不会影响公司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 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本次作废处理离职及考核未达标的激励对象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作废处理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作废处理 11 名因个人原因于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主动离职、1 名绩效考核未完全达标激励对象的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五、 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鉴于 11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主动离职、1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绩效考核为 C,公司董事会依据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作废处理部分已获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
司作废处理 11 名主动离职的激励对象及 1 名绩效考核为 C 的激励对象的已获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六、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安路科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相关事项已经取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第一个归属期条件已成就,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归属数量及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作废等事项均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已经依法履行了现阶段应当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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