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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107:安路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告日期:2022-04-28

688107:安路科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PDF查看PDF原文

证券代码:688107        证券简称:安路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
向董事发出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2 年 4 月 26 日以通讯方
式(视频会议)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 人,实际出席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 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由董事长马玉川先生主持,经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表决,会议一致通过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关于公司 2021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年度报告》及《2021 年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总结及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议
案》

  同意《公司 2021 年度经营总结及 2022 年度经营计划》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六)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相关内容。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七)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
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 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0,849,100.17 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30,765,575.93 元,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65,965,165.31 元。

  由于公司目前处于发展期,且本报告期内尚未实现盈利,为保证公司的正常经营和持续发展,公司 2021 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
于 2021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5)。

  (八) 审议通过《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关于 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确认及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
案》的相关内容。

  其中,关联董事马玉川、吴秀平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回避 2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6)。

  (九) 审议通过《关于<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同意《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相关内容。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1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17)。
  (十)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含保本属性的低风险投资产品,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及增值,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
之日起至 2023 年 4 月 30 日止。单个投资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在上述额
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一)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

  其中,关联董事蒋守雷、戴继雄、郑戈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本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6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3 票回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十二) 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国家财政部会计司相关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本次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0)。

  (十三)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内容。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安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董事会同意实施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十四)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内容。
为保证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十五) 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
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 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项:
  (1) 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 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 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因员工离职或员工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份额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5) 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书》;

  (6) 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归属数量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 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是否可以归属;

  (8) 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

  (9) 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所涉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取消处理;

  (10) 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 授权董事会确定公司股权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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